关于洪山实验室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湖北洪山实验室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湖北洪山实验室经费管理办法》、《湖北洪山实验室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科研人员可以按照项目预算提取到款经费,用于奖励对项目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现将洪山实验室科研项目绩效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取范围:
已结题或通过相关里程碑考核的在研纵向、人才项目(项目经费编号103、106开头)、横向项目(项目财务编号107开头)。
二、提取方式
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绩效支出提取申请》(附件1),和《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申请》(附件2)并本人签字,一式两份提交至洪山实验室项目管理部(洪山实验室A1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li123@mail.hzau.edu.cn,截止时间为6月26日。实验室统一审核后进行发放。逾期提交不予办理。
三、注意事项
1.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把关,对项目做出主要贡献人员做出奖励。
2.通过相关里程碑考核的在研项目,绩效提取最高不超过总绩效的60%,剩余的绩效在项目结题通过后提取;项目已结题的,可按规定提取剩余绩效。附件1后请附项目结题/通过相关里程碑考核证明。
3.已提取绩效至公共账户的,填写《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申请》(附件2)即可。
四、联系人
项目管理部 颜丽 87285002
五、附件
附件1.1 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提取申请表
附件1.2 横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提取申请表
附件2 洪山实验室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申请
湖北洪山实验室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