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化改革,拟选树一批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引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印发〈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开展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以下简称二级岗位)人员选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聘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党对人事人才工作的领导,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坚持政治标准,全方位选好、用好人才,发挥高级岗位领军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德为先,确保选聘对象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
(二)坚持目标导向。坚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化改革,精心选拔杰出人才,服务湖北战略支点建设的“五个功能定位”、“五个以”的实践体系框架、“五个一”的省级发展调控机制。
(三)坚持业绩标准。坚持破“四唯”,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基础前沿研究人才突出原创标准,社会公益性研究人才突出需求标准,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标准。
(四)坚持统筹兼顾。坚持向重点领域、前沿领域、未来产业领域、新技术领域倾斜,同时兼顾传统行业和基层一线;坚持重视科技创新创造,同时兼顾技术推广应用等基层一线;坚持突出教育、卫生人才选聘,同时兼顾各行业平衡。
二、选聘工作安排
(一)二级岗位设置
流动岗位和特设岗位申报
(1)流动岗位。为支持省内重大科技专项建设,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在10个湖北实验室统筹设置不超过20个专业技术二级流动岗位。每个实验室可按需申报不超过3个专业技术二级流动岗位,用于符合《办法》和《竞聘条件(2022年版)》的实验室全职人员和“双聘”人员(需征求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申报。流动岗位设在实验室、用在实验室。其中,人事聘用关系在省属事业单位的,经选聘为“专业技术二级流动岗位人员”后,所在单位可同时以特设岗位形式,聘用其为专业技术二级并兑现待遇。上述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期间,可按照《人社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规定兑现相关待遇。
实验室工作结束(“双聘”结束)后,流动岗位和相关特设岗位予以核销。人事聘用关系在省属事业单位的,以及交流到省属事业单位的,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照《办法》规定的二级岗位人员交流程序和权限,申请设置常设岗位予以聘用。
(2)特设岗位。各市(州)可在按比例核定的岗位数额之外,申报1个专业技术二级特设岗位,用于市以下事业单位农、林、水等行业符合竞聘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鼓励基层农林水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成果转化。特设岗位严格按照《湖北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鄂人社发〔2015〕67号)规定,依据聘用合同管理,仅限于在本单位、本区域内使用,人员流动至其他单位和区域的,不再作为二级岗位人员管理。
(二)推荐申报人选
1. 人选要求
(1)符合《办法》和《竞聘条件(2022年版)》规定的条件。申报人员业绩应为受聘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以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所取得。
(2)本通知印发之日在职在岗、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了延退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申报。
(3)至2024年12月31日受聘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满3年,且近3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档次的人员。
(4)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推荐的申报人选中,“双肩挑”人员所占比例一般不得超过申报人选的20%。申报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最多可申报1名“双肩挑”人员。
2. 申报程序。
请有意向依托湖北洪山实验室申报的研究人员,在得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许可后,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附件2-1)、《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2)、业绩材料复印件、考核报告等材料(含上述所有材料的PDF扫描电子版),由单位汇总后统一交送至洪山实验室,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报名。请相关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实验室邮箱hslab@mail.hzau.edu.cn。
3. 遴选确定正式申报人选。因本次洪山实验室仅有3个专业技术二级流动岗位申报名额,实验室将根据单位提交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申报人选,通知相关单位及个人准备正式申报材料,于10月20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洪山实验室,一式四份送至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华中农业大学行政楼111),电子版发送实验室邮箱(hslab@mail.hzau.edu.cn)。
(三)评议和批复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评议、公示、印发聘用文件。
四、注意事项
1. 申报人需征求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通过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向洪山实验室提交申报材料。
2. 本次申报只接受单位提交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
3. 各单位需于10月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4. 洪山实验室仅有不超过3个专业技术二级流动岗位申报名额,实验室将根据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申报名单。
附件:1. 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2022年版)
附件:2-1. 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
附件:2-2. 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
湖北洪山实验室
2024年9月18日